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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委政研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遵照市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若干规定(茂发 [1997]17 号),并结合我室实际,现对完善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问题规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总的指导思想是:遵循党的十五大精神,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不动摇,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遵照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强调的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反腐保廉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责任目标
㈠任务与目标
保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廉政守则》及市委、市纪委制订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本室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保证做到:
1 、严肃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维护党的章程,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同中央和省委、市委保持一致,以实际行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顺利贯彻执行。
2 、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党的章程,完善规范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具体程序,对本室的重要决策、人事问题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程序讨论作出决定。
3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发扬艰苦奋斗作风,尤其不准公款吃喝玩乐,在车子、房子、通讯工具等问题上严格执行市委、市纪委的决定。
4 、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权力,认真履行职责,相互支持,团结一致,保质保量完成市委交给的任务。
5 、改变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关心群众疾苦,积极围绕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献计献策。
(二)责任制
1 、本室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由本室领导班子成员、党支委三人组成。主任、党支部书记是本室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两位副主任、支委同为第二责任人,积极协助主任、支部书记抓好本室党风廉政建设。
2 、各党小组长是本党小组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人,直接向党支部负责。
三、主要措施
1 、进一步提高认识。要深刻认识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进一步把党建设好的重要措施,务必抓好本室的落实。
2 、强化监督制约机制。重点是强化党内监督机制,特别是加强对本室党政一把手的监督,防止搞特权。要按上级要求,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认真开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市委政策研究室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我室机关作风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茂名市市直机关作风测评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室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精神,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高效率工作,高质量服务,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工作目标
㈠思想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上级的决定;机关工作人员转变观念,树立服务意识、全局意识、廉政意识、效率意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㈡制度建设。建立各项工作规章制度,规范各项工作秩序、行政服务秩序;深化内部管理制度改革,落实办事公开制度、承诺制度、监督制度、过错追究制度。
㈢服务质量、效率。积极、主动、热情、准确、高效地为群众服务;注重工作实际,解决实际问题,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不推诿,不扯皮;办事效率高,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㈣工作方式。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主动站在领导层面上调查研究社会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变被动工作为主动服务,积极服务好领导,服务好经济建设,服务好基层工作。
㈤廉洁办事。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四难”现象,没有吃、拿、卡、要,不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三、措施和要求
㈠加强思想作风建设
1 、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思想问题,不断适应开拓创新的要求和时代进步的需要。
2 、强化岗位责任意识。建立和完善科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明确分工和责任,强化岗位工作责任意识,树立爱岗敬业精神。把岗位责任完成情况与个人职务晋升、评先评优和岗位奖挂钩,建立岗位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或岗位工作出现过错的,实行责任追究。
3 、强化廉洁、奉献意识。树立全局、服务、廉政和效率四种意识,做到爱岗敬业,廉洁从政、秉公办事、诚实守信、乐于奉献。
㈡加强学风建设
1 、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时事政治,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同时,要结合岗位工作实际,学习和更新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作水平,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要形成学习制度,制定和完成学习计划。
2 、认真撰写学习体会文章,自觉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每位工作人员每年至少要撰写 1 篇以上的学习体会文章,在每年的 12 月底前完成。要自觉运用所学到的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解决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加强对学习的督促检查考核,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对完成任务好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不完成任务的给予批评和处罚。
㈢加强工作作风建设
1 、改善服务态度。热情、主动、高效、优质地做好服务工作,坚决做到“一张笑脸迎客,一句问候暖心,一张椅子让座,一杯热茶解渴”,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现象。
2 、强化工作纪律。彻底克服上班“迟到早退”、“开会不按时到场”、“坐而论道”、“马虎应付”等不良现象,做到有事请假、外出办事打招呼,没有“人难找”现象。完善工作制度,把工作量化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做到人人有职有责,职责明确。工作热情高,科室团队精神好,凝聚力、战斗力强。
3 、提高工作效率。实行调研课题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调研程序、规范调研行为。坚持按制度运作,缩短办事时限,办事不压、不拖、不误,能马上办的事马上办,符合条件的尽快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保证事事有着落,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只要有紧急的工作任务,不管是节假日或其它休息时间,经办人员都要在第一时间办理。
4 、强化廉政建设。严格执行觉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杜绝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吃、拿、卡、要。不参加妨碍公务的宴请。
㈣加强领导和管理
1 、加强领导。成立茂名市委政策研究室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机关作风建设工作部署,人员奖罚等重大问题的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方绪银
副组长:叶栈
成 员:刘福兴 吴碧源 黄建伟 梁秋月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刘福兴
工作人员:黄文豪 韩冬梅
2 、发动群众。做好思想发动工作,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市委、市政府的《茂名市直机关作风测评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发动引导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参与这项工作,并自觉以实际行动推动机关作风的建设。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服务对象对本单位的工作水平和效率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机关作风的好转。
3 、强化监督
⑴根据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目标,室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每季各进行一次检查,并及时将工作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与整改意见向室领导小组汇报,并督促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年度组织考核。
⑵设立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专题热线电话( 2910532 )和意见箱,对投诉电话和意见做到件件有回音。
4 、奖罚分明。建立激励机制,做到奖罚分明。对在机关作风建设工作中成绩显著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在对有功者奖励的同时,对评为“不满意科室”和“不满意岗位”者,按茂发〔 2001 〕 11 号文“奖罚办法”第三款执行。
电脑及附属设备管理制度
1 、人事秘书科要将电脑及附属设备和配送的各种软件、工具盘纳入单位固定资产予以登记入帐并严格管理,未经室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2 、非本室人员和不具备基本操作技能者一律不准使用电脑及附属设备;
3 、不准在上网电脑上打印和上传任何涉密文件及涉密资料;
4 、上班时间不准上娱乐性及其他任何与工作和业务学习无关的网站,不准玩电子游戏,不准播放与工作和业务学习无关的各类光碟;
5 、任何时候都不允许上黄色网站和邪教及其他敌对性网站;
6 、本室业务范围之外的打印、复印、扫描、网上下载及其他服务一律按成本价收费;
7 、人事秘书科具体负责上述规定的实施。凡是不遵守规定造成设备损坏和不良政治影响的,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
办文规程
为了规范本室的办文程序,提高办文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规程。
1 、本规程所指的“办文”包括:⑴以本室名义制发的各种文件;⑵内刊《领导参阅》、《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内刊);⑶市委机关刊物《茂名通讯》(以下简称党刊);⑷其他公文。
2 、拟稿和选稿、组稿。各种以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原则上由人事秘书科拟稿,亦可由室领导代拟或指派其他同志代拟;全室同志都有义务为内刊和党刊拟稿、选稿、组稿,并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3 、文件和内刊的编发。⑴由分管领导审定后签字“同意打印”;⑵由打字员在规定时限内打印,拟稿人校对无误以后,将拟印发的清样送主职领导或授权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印发”。凡未经领导签发的文件和内刊,打字员不得印刷、人事秘书科不得加盖单位公章;⑶文件和内刊装订、装袋由拟稿人全权牵头组织,所有工作人员都有义务参加;⑷送各级领导的内刊要标注领导的姓名和职务;⑸其他事项:①校对原则上以领导审改后的清样为准,必须做到 100% 准确;②为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和减少单位支出,未经主职领导同意,单位的所有文件和内刊均不得外出打印,否则责任自负。
4 、党刊的编发。⑴组稿由当期责任编辑负责,其他同志应主动协助;⑵责任编辑将当期拟用稿件全部选齐并修改定稿后连同“目录”一齐送分管领导审定后签字“同意发排”;⑶由当期责任编辑负责组织人员三校定稿后送主职领导签字“同意印发”,再由人事秘书科加盖编辑部公章;⑷校对差错率必须控制在 0.3 ‰以内,重要文稿的校对要求必须 100% 准确;⑸党刊的分发、寄送由当期责任编辑负责,其他同志均有义务参与;⑹其他事项:①为市委、市政府及领导代拟文稿,本室调研课题报告,报经领导同意后撰写的各类文章,只要以任何形式采用,均分别按 100 元 / 千字、 50 元 / 千字、 30 元 / 千字给执笔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予以加班补助;对产生良好效果的代拟搞,再酌情予以奖励。凡从报刊、互联网采撷资料并为党刊和内刊采用的,亦酌情予以奖励。②联系图片宣传及其他宣传文稿,必须事先报经主职领导同意,以便在确保党刊的权威性、严肃性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否则责任自负。
5 、本规程由人事秘书科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保管有领导签批字样的底稿。
小汽车使用和管理制度
一、小汽车的使用范围
1 、本室的小汽车属政府定编的公务用车,主要方便本室领导工作使用。
2 、本室离退休处级干部,因特殊需要,在不影响现职领导公事用车的前提下,经主职领导同意,可以安排用车。
3 、各科室干部执行紧急调研任务,经分管领导同意并向人事秘书科申请,可按“领导优先、公事优先、急事优先”的原则派车。
4 、本室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指父母妻儿)如因急病需要送往医院治疗的,可以用车。
5 、私人用车。凡本室干部、职工(包括离退休干部)因紧急私事需要用车时,在不影响室领导和公事用车的前提下,经过主职领导批准,人事秘书科可以安排,但必须由本室司机驾驶,并收取汽油费。收费标准:市区内 40 元 / 天, 100 公里以下的市(县、区) 80 元 / 天, 100 公里以上的则按里程( 1 元 / 公里)收费。
6 、原则上不借车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特殊情况需要外借小车时,必须经主职领导批准,由本室司机驾驶,并由借车者负责司机补助和按 2 元 / 公里的标准交费。
二、小汽车的管理
1 、本室小汽车管理、调度,由人事秘书科长负责。人事秘书科长每月要把小车的管理情况(包括发车次数、行驶公里、用油数量、保修情况等)向主职领导作一次汇报。
2 、司机对车辆保管要做到“三勤”,即勤清洗、勤保养、勤检修;要节约用油,保管好汽车工具,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行车。
3 、司机要认真做好行车的登记手续。出车前,乘车人要到人事秘书科领取和填好行车登记表,方能出车。各科室到市属各市(县、区)调查用车要提前一天与人事秘书科联系,以便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安排。未经批准,司机应拒绝出车,否则追究司机责任。
4 、双休日、节假日,原则上让司机休息,小汽车停放车库内并锁上防盗装置。如有特殊任务或领导急需用车,经主职领导批准,可以用车,否则司机可拒绝出车。
5 、凡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用车者,加两倍收费;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用车者和司机承担,若发生重大事故,还要视情节给责任者予以纪律处分。
6 、本规定由人事秘书科负责组织实施,专职司机负具体责任。
印章管理制度
1 、本室所有印章 ( 包括《茂名通讯》编辑部的印章 ) 由人事秘书科统一管理。
2 、使用印章须经室领导批准。
3 、以本室名义发文用印,印章管理人员必须根据室领导签批的意见,在检查文件无误和文印质量合格后方可用印。
4 、以本室室名义出具介绍信、证明或其他材料需用印的,印章管理人员必须在核准室有关领导同意的意见后方可用印。涉及重要事项的,要报室主职领导签字审批。
5 、印章管理人员对每次用印都必须严格登记。除文件外,用印人员应签字备查。
6 、严禁擅自将公章交给他人代管,更不能将公章借给他人。
7 、违反印章管理制度造成的不良后果,一律由印章管理人员负责。
文印室管理制度
1 、文印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文印室的所有公用设备,爱护公共财物。
2 、文印室内的器件、磁盘、纸张、文稿等物,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拿出。
3 、对打印的文件、材料,打印人员必须做好签字登记。
4 、未经领导同意,文印管理人员不得利用本室打印设备从事本室以外的打印活动。一经发现,视情况相应扣发文印人员的工资。
资料室管理制度
1 、本室的各类文件、资料、图书、报刊等均由资料室统一管理。本室人员参加会议所带回的文件材料,必须交资料室登记保管。资料人员必须登记造册。
2 、对各级党委、政府下发的文件及有关重要材料要严格登记,并及时送领导或有关人员传阅。传阅的文件一般应在当日归还资料室。因特殊情况不能归还的,要妥善保管,不得携带回家或擅自抽出、外借。
3 、图书资料必须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星期。如需延期借阅的,必须期后办理续借手续。
4 、本室图书、资料一律不外借。外单位人员一般只限在资料室查阅。确需借阅的,须由本室人员办理代借手续并负责按期回收归还。
5 、查阅图书、资料应按类放回原处,不得乱丢乱放,不得自行剪贴。资料室内要保持整洁有序,禁止吸烟、闲聊、随地吐痰。
6 、图书资料每年清理一次。遗失图书、资料,按原价加倍赔偿。调出人员必须还清所有图书资料并经资料员签字证明后,方可办理调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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